开展充电桩强制检定 部分地区可先行试点
发布于:2021-04-01

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开展民生计量专项行动的通知》:市场监管总局决定2021年3月至12月在全国组织开展民生计量专项行动。其中提到,有条件的地方可先行试点开展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。2020年10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时,在附件里提到电动汽车充电桩延期至2023年1月1日起实行强制检定。提法是鼓励各地方对其具体强制检定方式予以探索。

  此前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《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》,提到电动汽车充电桩序号为33,是一级目录;二级序号是45,二级目录则分为电动汽车交(直)流充电桩、非车载直流充电机两种。而电动汽车充电桩的监管方式则是强制检定,强检方式则是周期检定。关于强检范围及说明则是注明“用于贸易结算: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充电量的测量。”

  据悉,强制检定分首次强制检定、周期检定这两种方式。首次强制检定再根据实施方式进行划分,第一种是只做首次强制检定,但是是需要限期使用,然后到期进行轮换。第二种是周期检定,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,根据相应的检定规程确定,在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做了修订的,以修订后的检定规程为准。

这为网约车司机提供了大大的便利,省去了油钱,现在充电也方便了许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