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接连查获网约车司机醉驾 交警:涉事司机终生不能驾驶营运车辆
发布于:2020-12-30

12月28日,深圳市交警局官方通报称,近日深圳交警接连查获网约车司机醉驾。

12 月 19 日 3 时 50 分,深圳交警接报称:在龙华区华达路三合华侨新村路段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。民警立即赶往现场,发现其中一辆粤 B*****2 号牌小车的驾驶员崔某一身酒气,有危险驾驶的嫌疑。

经酒精检测,崔某的吹气结果为 169mg/100ml,血检结果为 163.46mg/100ml,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。

经查,崔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。据供述,12 月 18 日 14 时许,崔某和朋友在宝安区桥头村某饭店吃饭,崔某喝了七八瓶啤酒。一直到 23 时许,崔某开车送朋友到宝安机场,随后自己驾车回家。次日凌晨 3 时许,崔某打算去龙岗区接单,不料行至华达路三合华侨新村路段时与货车发生碰撞,随后交警赶到现场将其查获。崔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
12 月 21 日 1 时 41 分,深圳交警在光明区松白路段设卡查车时,发现一辆粤 B*****3 号牌小车驾驶员艾某平浑身酒气,有危险驾驶的嫌疑。

民警现场对驾驶员艾某平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,结果为 113mg/100ml,随后民警将其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验鉴定,结果为 123.12mg/100ml,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。

同样,艾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,被查时所驾驶的车辆为营运车辆,从事该行业已经有两三年了。12 月20 日18 时许,艾某平和老乡在光明公明合水口村合力五路一饭店吃饭,艾某平喝了一杯白酒。凌晨 1 时 20 分许,艾某平驾车准备回家,行至半途被交警查获。艾某平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于12 月22 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,处十五日拘留、并处五千元罚款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;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,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。